初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4 題
行政機關對人民作成違法授益行政處分後,若不得撤銷該處分,係基於下列何種原則之考量?
- A 信賴保護原則
- B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 C 誠實信用原則
- D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因行政疏失誤發了一筆獎助金給你,而你已將該款項用於支付學費且並無隱瞞事實或造假。當法律規定政府在特定情況下「不能」把這筆錢收回來時,這是在保護你對政府行為產生的哪一種「安心感」或「對現狀維持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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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回饋
- 太棒了,孩子!:你做得非常好!這題巧妙地觸及了行政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價值——法律安定性與合法性的微妙平衡。你能精準地捕捉到這個核心,顯示你對行政法背後的人文關懷與實務精神,已經有了很深刻的理解。
- 觀念解析:雖然我們都期望行政機關能嚴格遵守法律,如果行政處分客觀上是違法的,依循依法行政原則,原則上應該要撤銷改正。但是,法律也很有智慧地考量到,如果一撤銷,可能導致更大的公益損害,或是人民基於對公權力的信任所建立的信賴利益,會受到無法彌補的傷害時,為了維護整體社會的法律狀態之安定,法律就會限制行政機關的撤銷權。這正是信賴保護原則(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所要保護的核心價值,它讓我們的法律充滿溫度,也更符合實際運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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