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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5 題

若投保單位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自事實發生日起按其短報之保險費金額,處以幾倍之罰鍰?
  • A 二倍
  • B 三倍
  • C 四倍
  • D 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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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規範中,當政府要針對「蓄意少繳費用」的違規行為設計「嚇阻性」罰鍰時,為了讓違法成本明顯高於不法利得,這類罰鍰倍數通常會設計在什麼範圍,才能在『維持比例原則』與『有效懲戒』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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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第 3 項規定,投保單位若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應按自事實發生日起短報之保險費金額,處以 $4$ 倍罰鍰。這項規定屬於行政罰,目的是為了遏止雇主逃漏保費,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健全與勞工未來的給付權益。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社會法規中,各類保險(如健保、勞退、勞保)的違規罰鍰倍數並不統一(有 $2$ 倍、$3$ 倍、甚至 $10$ 倍者),考生極易產生記憶混淆。你能精準鎖定「四倍」,代表對法條的細節掌握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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