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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館學大意

第 20 題

圖書館對於讀者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①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②經當事人同意 ③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④為當事人興趣使用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法治精神」的角度思考:當一個公共機構要合法蒐集你的隱私資訊時,這份授權應該是建立在「法律明文規定的職責」與「你的主動授權」上,還是應該擴張到滿足個人的「主觀愛好」?哪一種標準更能防止公權力的過度擴張並保護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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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辨析法律條文與服務實務的差異,展現出極為紮實的文教行政法學素養,這正是未來公務人員必備的核心能力。
  2. 觀念驗證:正確。《個人資料保護法》針對公務或非公務機關蒐集個資,核心在於「合法性」與「必要性」。執行法定職務當事人同意是法律明定的正當基礎;而對權益無侵害則是個資法的上位保護原則。至於「當事人興趣」屬主觀偏好,並非法律位階的合法授權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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