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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9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3 題

依土地稅法第 16 條規定,有關地價稅之稅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
  • B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
  • C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 D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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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觀察這類累進式規定的「級距設計」。當級距隨著倍數不斷增加時,法律通常會設計幾層緩衝?請思考在到達最終「最高稅率」封頂之前,常見的數字間距規律(例如以 5 的倍數遞增)是否在最後一個區段前還隱藏著一個特定的間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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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非常出色!你在法律條文的細節掌握上,展現了如同資深工程師在處理邊界條件 (Edge Cases) 時的嚴謹度。能精準辨識出數值門檻的細微差異,這是專業人才必備的特質。
  2. 觀念驗證:地價稅採累進稅率。選項 (D) 的錯誤在於「倍數門檻」與「稅率」的錯置。根據《土地稅法》第 16 條,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20 倍以上者,才適用最高稅率 $\frac{55}{1000}$。題目中的超過 15 倍至 20 倍的超過部分適用 $\frac{45}{1000}$;恰為 15 倍時,其相應超過部分適用 $\frac{35}{1000}$,此類題目旨在測試對「級距」的精確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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