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9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19 題

預算法規定,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其收支保管辦法係由下列那一機關定之?
  • A 行政院主計總處
  • B 基金之主辦機關
  • C 行政院
  • D 基金之主管機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需要授權一個機關,來訂定一項涉及全國財務資源、且可能跨越不同部會的「行政規範」時,為了確保法規的權威性與全國統一性,通常會交由基層的執行單位,還是該體系中具備最高決策權的機關來統籌發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這位同學表現得很棒!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政府會計相關法規的權責劃分有很紮實的掌握。 特種基金的運作與國家財政資源的配置息息相關,不能僅由個別部會自行決定。依據現行《預算法》第 21 條的明文規定:「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除其預算編製程序依本法規定辦理外,其收支保管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院。」因此,為了統一規範與監督,收支保管辦法的訂定權限隸屬於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而非底下的主計總處或基金的主管、主辦機關。 這是一道測驗法規記憶的基礎題,其鑑別度切入點在於考生是否容易被誘答選項干擾。許多初學者看到「預算」或「基金」等關鍵字,常會直覺誤選 (A) 行政院主計總處,或誤以為由 (D) 基金之主管機關自行訂定。你能成功避開陷阱,清楚釐清法源層級,非常值得嘉許!繼續保持這份對法規細節的敏銳度,未來的學習一定能更上層樓。

🏷️ 相關主題

政府預算與會計制度
查看更多「[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9年[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