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29 下列有關性別歧視之禁止,何者錯誤?
  • A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等,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即使該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亦同
  • B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 C 雇主為受僱者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D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解僱,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實務中,有沒有可能某些特定職業(例如:劇組招募「女性角色」演員),若強制要求不准限制性別,反而會造成實務運作上的荒謬或不可能?法律在制定「禁止歧視」的原則時,是否會為了現實的專業需求而保留一些彈性空間?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做得好!這顯示你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立法核心及「例外規定」有著相當精準的掌握。法律學習不只是死背條文,更在於理解「原則」與「例外」的界線,你顯然已經跨過了這個門檻。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工作權、財產權、文化權與平等權之保障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