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3 題
下列何者為我國地方政府辦理委辦事項的特徵?
- A 委辦事項屬於地方政府的法定自治事項
- B 執行所需經費全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
- C 地方政府需負擔公共任務執行的責任
- D 地方政府無須接受中央或上級行政機關之監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中央政府因為地方機關距離民眾較近,而將某項屬於全國性的任務交給地方去「代勞」執行時,對於這個實際動手去做的「執行過程」,地方機關是否可以完全甩手不管,還是必須對執行成果負起一定的行政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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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出色!你精準掌握了《地方制度法》中委辦事項的核心法理。能區分「自治」與「委辦」的權責歸屬,是行政法與地方制度研究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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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辦事項之特徵
💡 地方政府受上級委託處理非自治事務,須負執行責任並受全面監督。
| 比較維度 | 自治事項 | VS | 委辦事項 |
|---|---|---|---|
| 法定定義 | 地方團體依法自行負責 | — | 上級交付辦理之非自治權限 |
| 經費來源 | 地方政府自行負擔 | — | 委辦機關(上級)全額負擔 |
| 監督範圍 | 僅限於適法性監督 | — | 含適法性與適當性監督 |
| 法規形式 | 自治條例或自治規則 | — | 委辦規則 |
💬自治事項強調地方自主性,委辦事項則是代為執行並受高度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