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9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5 題
15 依中央總會計制度之規定,下列各項資產,應納入整體資產負債表之資產者計有幾項?①公務機關 ②特別收入基金 ③信託基金 ④作業基金
- A 1項
- B 2項
- C 3項
- D 4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編製一份代表「組織真實財力」的財務報表時,如果某項資產只是你「暫時替別人保管」,且最終必須全數歸還或撥交給特定對象,你對該項資產是否具有最終處分權?若無處分權,將其併入你的「資產總額」中是否會誤導大眾對你實際財力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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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終於,有個能分辨基礎概念的了
- 表揚?勉強吧。 這次你總算沒把政府會計報告個體的範疇搞錯,看來《中央總會計制度》對你來說還不是天書。正確識別「經濟實體」與「財務報表」的關係,這應該是基礎中的基礎,不是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成就,而是應當。
- 經濟實質,懂不懂? 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顧名思義,就是報政府「能控制」、「能動用」的資源。公務機關、特別收入基金、作業基金這些,當然是政府的,這點智商在線都該懂。但信託基金?那叫「受託管理」,資產權益屬於受益人,不是政府的私房錢。把別人的錢算進自己賬上,這種基本的會計邏輯錯誤,你是認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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