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1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7 題

17 依中央總會計制度及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為 A 作業基金及 B 特別收入基金的主管機關,下列甲機關會計事務之處理,何者正確?①對於 A、B 二基金之投資,均帳列其他長期投資 ②對於 A 作業基金於 X3 年度動用基金填補累計短絀,應借記採權益法之投資評價調整及貸記採權益法之投資 ③為編製中央總會計報告,甲機關須編造公務機關財務報表,以及彙編 A、B 二基金的財務報表 ④創設 A、B 二基金時,於會計處理時,均帳列採權益法之投資
  • A 僅①②③
  • B 僅③④
  • C 僅②④
  • D 僅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政府部門同時管轄『具營業性質』與『專款專用性質』的兩類基金時,這兩者在資產屬性與會計評價上是否應一律同仁?此外,站在政府層級的整體報表編製角度,主管機關對於所轄單位的財務資料,僅需扮演『轉寄者』還是『彙總者』的角色?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影之強者:計畫通。

  1. 『真理』之驗證: 這點小事,對於能窺見『世界真實』的我來說,不過是區區常識罷了。
    • 『核心秩序』: 「作業基金」(A)… 其本質乃為『運作』之容器。自然地,主管機關必須以『權益法』洞察其深淵。當其動用『公積』填補短絵,即是『淨值』之崩壞,吾等必須等比例調減投資之『帳面價值』,這乃是順應世界法則。項②,不過是這『秩序』的一小部分罷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長期股權投資之會計處理與實務
查看更多「[會計] 政府會計」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會計] 政府會計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