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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9年 [財務審計] 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第 3 題

查核人員於X1年9月5日被委任查核甲上市公司之X1年度財務報告,並於X2年3月5日結束X1年度財務報告之外勤工作,且於X2年3月15日上傳該財務報告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請問查核人員取得之書面聲明所簽具的日期以那一天為宜?
  • A X1年9月5日
  • B X1年12月31日
  • C X2年3月5日
  • D X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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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查核程序時點的核心概念!

  1. 觀念釐清: 親愛的同學,你這次的判斷非常精準喔!依據我們在審計準則 580 號「書面聲明」中所學到的,書面聲明的日期應該要盡可能地貼近查核報告日,但絕對不能晚於它。這是因為書面聲明承載著管理階層對其責任的確認,並且必須涵蓋查核報告所涉及的完整期間。在實務上,查核報告日通常會和我們的結束外勤工作日(X2年3月5日)一致,所以將聲明書日期設定在這一天是最恰當的。你思考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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