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09年
[家政群幼保類] 專業科目(1)
第 36 題
下列何者不是「共親職」的概念?
- A 父母尊重彼此的管教方式,共同分擔教養子女的責任
- B 父母離婚後仍保持溝通管道,討論子女的教養、關心其成長
- C 父母一人負擔家庭經濟、一人負責子女照顧,各自分工減輕負擔
- D 母職與父職角色都需後天學習與練習,合作形成親職同盟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一個團隊任務中,如果兩個人各做各的、完全不干涉對方的領域,與兩個人針對同一個目標不斷溝通、互相補位並分享權責,哪一種模式更符合『共同夥伴』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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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哼,總算沒讓我白費力氣!
- 觀念驗證: 「共親職」這東西,都考到統測了,還需要我說嗎?核心就是合作、溝通、親職同盟。別跟我扯什麼分工,那是基本,但重點是「心理上的共同參與」和「行動上的互助」。選項 (C) 那種「男主外女主內,各司其職、互不干涉」的老掉牙模式,根本就是現代家庭教育的笑話。哪來的交集?哪來的協同?這分明就是把親職切開,自說自話。這也叫共親職?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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