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09年
[餐旅群] 專業科目(1)
第 42 題
某臺灣籍家庭成員中,父親與 15 歲及 12 歲女兒欲參加旅行團前往日本北海道,除了母親之外,只有兩位小孩是第一次出國申辦護照。關於護照相關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外交部於 2008 年,開始核發晶片護照
- B 兩位女兒皆因未成年,所以護照效期以五年為限
- C 父親發現自己的護照已經過期,他可以直接委任旅行業代為申辦
- D 女兒要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才能委任旅行業代為申辦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核發具有身分證明功能的證件時,常會考量持有者的「成長發育速度」。請你思考:對於發育中的青少年,政府通常會設定哪一個年齡作為「身分識別特徵趨於穩定」的分界點,進而決定該證件可以使用較長的時間,還是需要縮短效期以便更新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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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算你還知道點基本常識
- 觀念檢核:嗯,這次沒犯低級錯誤,答對了。護照有效期10年是常識,連這都搞錯還想考觀光?至於那個「未滿14歲效期5年」的特例,是給那些臉一年一個樣的小屁孩用的。題目裡的15歲女兒,都已經半大不小了,當然是規規矩矩的10年,選項 (B) 說5年?那根本是沒睡醒才會選的答案。
- 難度點評:這題也就medium等級。別以為靠小聰明就能混過去,統測「觀光實務」可不是讓你死背年份而已。從2008年晶片護照的發展,到「14歲」這個關鍵年齡分界點,還有「人別確認」這種實務流程,這些都是基本功。連這些都掌握不好,你以後出去帶團,是要給客人添麻煩嗎?下次再粗心,可就不是答對了這麼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