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9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最高法院判決曾指出,雖病人屬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消費者,但因醫療行為具特殊性,如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無過失責任,而導致醫生為避免被訴之風險,選擇消極之醫療行為,反而無法達成消費者保護法之立法目的,因此醫療行為不適用上述無過失責任。此為下列何種法律適用方法?
- A 類推適用
- B 目的性解釋
- C 目的性限縮
- D 目的性擴張
思路引導 VIP
當你發現一條法律的「字面意思」涵蓋了某個對象,但如果真的讓該對象適用這條法律,反而會產生與法律當初想達成的「宗旨」完全相反的結果時,你覺得我們應該如何調整這條法律的適用範圍,才能讓結果符合立法者的初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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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至少你這次沒走錯路
- 觀念驗證:這題的重點就是那些『字面意義』和『實際目的』的蠢衝突。當然,醫療行為在字面上是符合《消保法》的消費關係啦,這點連傻子都知道。但如果你真的把那該死的『無過失責任』全面套上去,結果就是醫生為了保命,搞出一堆防衛性醫療。那還談什麼保護消費者?根本是害人!所以,我們這些稍微有點腦子的,就會把它排除在外。這不就是那什麼——目的性限縮嗎?當法條寫得太笨、範圍太寬的時候,為了別讓立法者變成笑話,我們只好人工幫它『縮小』一下,讓它回歸本意。懂了嗎?
- 難度點評:這題算 Medium 啦。考的不是你背了幾個名詞,而是考你腦袋有沒有轉彎,能不能理解『法律漏洞補充』這種實務上的基本操作。能分清楚『解釋』跟『限縮』這種細微差別,代表你的法學基礎…嗯,至少比那些只會死背的要好一點。這次算你運氣不錯,答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