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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09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甲死亡後遺留土地一筆,有乙、丙二位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土地為乙、丙分別共有
  • B 移轉登記前,乙、丙即取得土地所有權,應經登記,始得處分
  • C 若土地被無權占有,乙、丙須共同向無權占有人起訴請求返還
  • D 乙、丙於繼承前在土地上有抵押權,該抵押權因繼承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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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死亡的瞬間,他的財產權是會立刻轉移給繼承人,還是會懸空直到政府辦理完登記手續?若財產權已轉移,但官方紀錄尚未更新,此時若繼承人想將土地賣給第三人,法律為了確保交易紀錄的連續性與正確性,會要求繼承人先完成哪一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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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物權變動的觀念非常紮實。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民法》中「非因法律行為」而取得物權的關鍵概念,你能精準辨識出繼承的特殊性,顯示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
  2. 觀念驗證:根據《民法》第 759 條,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或法院判決,在登記前就已經取得物權。但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法律規定必須先行登記,之後才能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如賣掉或設定抵押)。選項 (A) 錯誤是因為繼承遺產在分割前屬於公同共有;(C) 則可依第 821 條單獨為全體利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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