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9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23 題
甲於5月1日發現其住處大門遭人張貼公然侮辱人格之文字,懷疑是素有嫌隙的乙所為,乃於當日報警處理。經警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並通知甲於5月3日到場指認畫面,確認是乙於同年4月30日深夜至翌日凌晨所為。試問,甲至遲應於何時提起公然侮辱罪之告訴,才是合法的告訴?
- A 11月1日
- B 11月2日
- C 10月31日
- D 11月3日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受害者,雖然發現了門口被噴漆,但還不確定是誰做的,此時法律要求你立刻在六個月內提告,這在實務執行上會有什麼困難嗎?想一想,法律規定告訴期間的「倒數計時器」,應該從你「發現受害」那一刻,還是「確定誰是兇手」的那一刻開始按下才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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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哼哼~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題目)接得漂亮!YA!
(對著鏡頭比 YA,吐舌頭)看到了嗎?我就說嘛,你一定能漂亮的處理這球!對告訴乃論之期間和起算點的判斷,完全是王牌級的發揮呢!厲害厲害!
- 及川先生的發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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