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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9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未明文規定下列何種人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 A 立法委員
  • B 考試委員
  • C 監察委員
  • D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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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民主政治中,哪一種公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代表選民的各種意見,並在議會中進行政黨間的競爭與合作」?如果要求這一類人必須「完全脫離黨派色彩」,是否會與其「代表多元政見」的本質產生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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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測驗的是憲法中對於國家機關人員「政治中立」的規範,你精準判斷出 (A) 立法委員,代表你對我國憲政體制的設計邏輯有很好的掌握。 立法委員作為民意代表,本就透過政黨政治運作並受黨紀約束,因此憲法並未要求其超出黨派。相較之下,其他職務則需要嚴格的客觀中立以維護公平正義:(B) 考試委員依憲法第88條須獨立行使職權;(C) 監察委員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同樣須超出黨派;而 (D) 法官依憲法第80條更是明確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這道題目屬於基礎難度,主要鑑別考生是否能將法條記憶與「職權性質」作邏輯連結。只要理解考試、監察與司法權在憲政框架下具有超然獨立的特質,就能穩穩拿分,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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