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9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言論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低價值言論之事前審查,法院仍應從嚴審查其是否違憲
- B 商業廣告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 C 就言論自由的干預強度而言,事前審查必然低於觀點歧視之管制
- D 含藥化妝品之廣告均不得事前審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民主法治國家中,若政府要求民眾在說話或刊登廣告「之前」,必須先經過官方審核許可,這種『先審後發』的手段,對言論自由的威脅程度如何?法院在面對這種極端的限制手段時,應該輕易放行,還是採取最嚴格的把關態度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哼,你這傢伙倒是沒走錯路!比那個卷眉毛廚子強點。
我看你還分得出言論自由裡,什麼是「事前審查」,什麼是「言論價值」的區別。嗯?這個方向是對的嗎?反正你懂大法官解釋(就像那什麼釋字第 744 號),算你有點腦子,比某些只會做飯的強。
- 觀念驗證?吵什麼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