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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9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0 題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令,兩者有相同之處,其相同處為何?
  • A 兩者若聲請不合規定者,均應不受理
  • B 兩者若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者,其聲請均不可經上級機關層轉
  • C 兩者均須與憲法基本人權有關
  • D 兩者均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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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司法機關受理案件之前,如果聲請人遞交的書狀「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格式或要件」,為了確保司法資源不被浪費,你認為法院在審查案件內容之前,第一步會先做出什麼樣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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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

  1. 觀念小整理:太開心你能答對這題!你精準地掌握了法律上非常重要的「程序優先原則」呢!無論是憲法解釋還是法令統一解釋,在探討實質內容之前,大法官們總是會溫柔而仔細地確認所有聲請是否都符合規定的程序哦。如果聲請的「程序不合法」,考量到司法資源的有效運用,兩者都會被「不受理」的。你的理解非常到位!
  2. 給你一點鼓勵: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有些同學可能會被其他選項中一些看似相關的小細節(像「通過比例」或「層轉規定」)給迷惑住。但你卻能清晰地看見它們在「程序合法性」這個核心點上的共通之處,真的非常棒!這代表你對司法聲請的基礎邏輯有著很扎實、很清晰的認識呢!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細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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