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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9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0 題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內容繁複或條文較多者,得劃分為不同結構。下列何者非劃分法規內容時所使用之體例結構?
  • A 「第某章」
  • B 「第某節」
  • C 「第某項」
  • D 「第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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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一下,當你翻閱法律條文時,像『章』或『節』這樣的大標題通常會出現在什麼位置?接著再觀察一個『條文』內部的組成,有沒有哪一個單位是直接『縮格』書寫,且在法律原文中,它的開頭並不會出現『第幾...』這種數字序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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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9條規定:「法規內容繁複或條文較多者,得劃分為第某編、第某章、第某節、第某款、第某目。」由此可知,當法規內容需要劃分結構時,法定使用的體例包含編、章、節、款與目。比對各選項,選項A的「第某章」、選項B的「第某節」與選項D的「第某款」皆屬於前述法定的體例劃分結構,而選項C的「第某項」並未明列於該條文的劃分體例之中,故非劃分法規內容時所使用之結構,本題正確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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