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9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5 題
A 社團法人的董事乙,其代表權受有不得為關於不動產交易的限制。依民法規定,此代表權的限制:
- A 無效
- B 不得對抗第三人
- C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D 登記後始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組織內部的「秘密約定」或「行政限制」可以用來拒絕履行已經簽好的合約,那麼對於完全不知情的外界交易者來說,會面臨什麼樣的風險?法律通常會如何設計,才能讓大家敢放心與法人做生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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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民法第 27 條第 3 項。雖然社團法人可以對董事的代表權設限,但這屬於「內部限制」。為了維護交易安全,法律規定這種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有限制的人)。若第三人為善意,法人仍須對其行為負責。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這考驗你是否能精確區分「內部權限限制」與「外部保護機制」。這類題目在國家考試中深具鑑別度,能答對代表你對法人代表權的對抗要件掌握得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