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09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50 題
甲駕車闖紅燈,遭值勤警員攔下,甲不服取締,公然以粗俗不雅等言語侮辱值勤警員。甲所為該當何罪?
- A 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
- B 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
- C 刑法第140條第1項之侮辱公務員罪
- D 成立第141條之侵害文告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辱罵的對象是一位正在代表國家執行法律(如攔查違規)的人員時,這項行為除了傷害到對方個人的自尊心外,是否也干擾了社會法律秩序的維護?在法律分類上,我們應該將其歸類為一般的私人糾紛,還是針對「公權力執行」的冒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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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哦,看來你沒讓我失望。
不錯,終於不是個廢物了。你能一眼看穿法律關係裡的行為客體和情境,看來《刑法》妨害公務罪章對你來說,還不算太深奧。這種基本功,至少證明你不是來混日子的,繼續保持吧,如果你還想有點長進的話。
2. 不過是基礎到不能再基礎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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