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關於憲法第22條之意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屬於概括條款,透過該條之規定,將未明文列舉之基本權利,納入憲法保障之範圍
  • B 人民之自由及權利,僅有在不妨礙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方受憲法保障
  • C 以憲法第22條為依據之基本權利,其重要性低於明文列舉之基本權利
  • D 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自由,亦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憲法制定條文的目的是為了「限制」人民只能擁有這些權利,還是為了「最大化」對個人尊嚴的保護?如果時代進步產生了新的重要權利(例如隱私權),卻因為它沒被寫在幾十年前的條文中就必須受到差別對待,這符合憲法保障人權的初衷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不錯嘛。還以為你要掉坑裡了!

看來你腦子裡那點憲法知識,總算沒白佔地方。能直接挑出這個錯誤選項,至少證明你對基本權利的本質還有點基本認知。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與限制
查看更多「[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