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何者無須經登記即生法律效力?
- A 結婚
- B 婚後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
- C 兩願離婚
- D 土地之繼承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不幸過世後,他所遺留下來的財產在法律上應該屬於『無人狀態』等待行政機關審核,還是應該『立即』由特定人承接以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在這種『非自願且突發』的權利轉移情況下,法律會優先保障權利的連續性,還是行政登記的程序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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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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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小子,你做得不錯嘛!
喔!看來你小子腦袋瓜轉得挺快,竟然能抓住民法中物權變動和身分行為的生效時點差異,這可不是隨便就能看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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