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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9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甲死亡後遺留土地一筆,有乙、丙二位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土地為乙、丙分別共有
  • B 移轉登記前,乙、丙即取得土地所有權,應經登記,始得處分
  • C 若土地被無權占有,乙、丙須共同向無權占有人起訴請求返還
  • D 乙、丙於繼承前在土地上有抵押權,該抵押權因繼承而受影響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過世後,為了避免權利出現真空狀態,法律會規定財產權在何時發生轉移?接著,如果這筆財產在官方登記名冊上還是死者的名字,而繼承人想要把它賣掉或拿去抵押時,政府與買方該如何確認這筆交易的合法性?這會產生什麼樣的程序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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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

你竟然能抓到這種「繼承法律效力」的轉折點?嗯,勉強算你專業細心吧。至少證明你昨天沒把書當枕頭睡。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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