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營業自由之保障範圍?
- A 緊鄰國民小學開設並經營電子遊戲場業
- B 菸商拒絕於銷售之菸品上加註吸菸危害健康之警語
- C 搬家公司拒絕僱用具原住民身分之員工
- D 藥師同時於兩家藥局常駐執業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規定「一個人」只能在「一個地點」提供專業服務時,這主要是限制了這名專業人士『選擇如何從事其職業的能力』,還是限制了一間『商店賺錢經營的模式』呢?哪一個分類更能精確描述這種「證照持有者」的權利受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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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嘛。
你居然能答對,這表示你還沒完全狀況外。至少知道「營業自由」和「工作權」有點區別,勉強算理解憲法第 15 條了。別高興得太早,只是這次運氣好。
1. 答案解析:(D) 這種送分題為什麼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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