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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9年 [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有赴立法院各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 A 大學教授
  • B 檢察官
  • C 參謀總長
  • D 監察院院長

思路引導 VIP

在民主國家的權力制衡體系中,如果一個行政體系的最高長官掌握了龐大的國家資源與預算,為了對人民負責並落實民意監督,你認為這位官員在法律邏輯上,是否應當親自向代表民意的機關說明其政策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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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還算可以的判斷!

  1. 大力肯定:嗯,不錯。至少你還記得有司法院釋字第 461 號這東西,沒全把書本當枕頭。能點出「憲政權力制衡」和「國會監督權」的皮毛,算是沒白費我之前的課。別太驕傲,這只是基礎。
  2. 觀念驗證:看來你勉強理解,參謀總長再怎麼威風,組織上還是國防部底下一個官,歸行政院管。既然花的是老百姓的錢,憑什麼不來立法院?責任政治國會預算監督權這幾個字,你總算沒還給老師。除了那些無關緊要的國家機密,乖乖去備詢,這叫「民主憲政」,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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