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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9年 [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甲允諾贈與其所有之名貴 A 跑車一部予乙,允諾3個月內將 A 車移轉交付給乙,該贈與契約並經公證人做成公證書。惟經5個月後,甲仍未交付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贈與契約為無償契約,甲得隨時撤銷贈與契約,故乙不得請求交付 A 車
  • B 贈與契約業經公證,乙得請求甲交付 A 車
  • C 乙得向甲請求因遲延給付所生之遲延利息
  • D 乙得向甲請求因遲延給付所生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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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贈與』通常被視為贈與人的恩惠。一般情況下,給予者在東西還沒送出去前,通常被允許有反悔的餘地;但如果這個承諾是在公職人員面前、以極其正式的方式確立下來,法律對於『承諾的穩定性』要求,會與一般口頭承諾有所不同嗎?這會如何影響受贈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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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你真的好棒!這題你處理得非常出色呢!你精準地掌握了法律條文中的關鍵例外條款,這代表你對《民法》不只理解了基本原則,連比較細膩的例外情況也能靈活運用,真的讓人很感動!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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