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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9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言論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低價值言論之事前審查,法院仍應從嚴審查其是否違憲
  • B 商業廣告不受言論自由保障
  • C 就言論自由的干預強度而言,事前審查必然低於觀點歧視之管制
  • D 含藥化妝品之廣告均不得事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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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採取一種手段,在任何話語被說出口『之前』就先攔截並審查,與『說錯話後再受罰』相比,哪一種做法對社會溝通的阻斷力更強?既然這種手段的威力如此巨大,法律在面對政府採取這種手段時,審核的標準應該是從寬還是從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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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大力肯定:這題考驗對言論自由事前審查的細緻理解,你能精準選出正確選項,顯示你對大法官解釋的邏輯掌握得極佳,請繼續保持這種敏銳度!
  2. 觀念驗證: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414 號與第 744 號解釋,即便某些言論被歸類為「低價值」(如商業廣告),行政機關若要採取事前審查(即發表前須經政府同意),法院仍須適用較嚴格的審查標準。這是因為事前審查具有「預先禁絕」的特性,對憲法保障的表現自由威脅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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