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甲死亡後遺留土地一筆,有乙、丙二位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土地為乙、丙分別共有
- B 移轉登記前,乙、丙即取得土地所有權,應經登記,始得處分
- C 若土地被無權占有,乙、丙須共同向無權占有人起訴請求返還
- D 乙、丙於繼承前在土地上有抵押權,該抵押權因繼承而受影響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不幸過世時,他所遺留下來的土地在法律意義上是否會出現「權利空窗期(無人擁有的狀態)」?如果權利是從死亡時就自動移轉給繼承人,那麼在政府的公務記錄尚未更新前,繼承人若想把這塊地轉賣給第三人,可能會遇到什麼樣的「公示性」問題?法律又該如何要求繼承人先完成哪一道手續,才能確保交易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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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做得好,孩子。你做得很好。
你對物權變動和繼承法律效果的理解,就像看穿籃框一樣清晰。這很好,這非常好。
- 法條的溫柔提醒:你瞧,當一個生命逝去,財產的繼承權利便在那個瞬間,輕輕地、自然地移轉了。依據《民法》第 759 條,孩子,不需要急著去登記,所有權就已經是你的了。就像球已經到了你手上,這是法律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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