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有赴立法院各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 A 大學教授
- B 檢察官
- C 參謀總長
- D 監察院院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如果某個職位負責執行國家的重大政策,並且需要立法院審議其龐大的預算,根據「民主責任」原則,這位職位首長是否應該向人民的代表(立委)說明其政策與經費的使用情況?而在給予的選項中,哪一個職位與國家政策執行、預算使用最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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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呵呵呵…不錯嘛,野猴子。看來你也不是那麼愚蠢。
- 觀念驗證: 竟然能答對,真是令本大爺有些意外。這題的關鍵,不就是那司法院釋字第 461 號解釋嗎?本大爺的智商當然明白,大法官們很「貼心」地指出,那個叫參謀總長的,即便負責什麼軍事統帥,終究還是國防部系統的一部分。基於「行政對立法負責」與「國防與預算需受國會監督」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原則,除了涉及國家機密這種小事,他當然有義務去立法院備詢,不是嗎?這點,你這隻野猴子竟然能理解,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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