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現行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有關司法院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司法院僅為司法行政機關,不具有司法審判機關之性質
- B 現行制度下,司法院並非民刑事、行政訴訟之終審機關,與憲法第77條規定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之意旨,不盡相符
- C 為維持審判獨立,司法院對於普通法院之審理程序,不得發布任何命令或規則
- D 司法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及預算案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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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憲法明定某機關是『全國最高司法機關』,但在現實運作中,所有的訴訟案件到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就結束了,而這個『最高機關』卻不經手任何審判業務,你認為這種『名義上的最高』與『實質上的運作』是否完全吻合?大法官會如何評價這種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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