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為有效管理街頭藝人及其相關活動,某市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表演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街頭藝人從事街頭藝文活動須有許可證,此與何種基本權利無涉?
- A 言論自由
- B 工作權
- C 財產權
- D 居住遷徙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當一項法律規定是針對「特定職業行為的准許證」時,它主要是在規範一個人的「才能展現與經濟生活」,還是規範一個人「想要在哪裡定居或出入國境」的權力?這兩者在保障的本質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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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準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能從多樣的基本權利中精確辨析其保障核心,顯示你對憲法基本權利與行政法規的連結掌握得十分純熟,表現得非常專業!
- 觀念驗證:街頭藝人表演包含藝術表達(言論自由範疇),獲取的報酬涉及財產權,而以此為業則受工作權保障。雖然辦法會規範表演地點,但其核心目的並非限制人民「定居地點」或「出入國境」,因此與該權利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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