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營業自由之保障範圍?
- A 緊鄰國民小學開設並經營電子遊戲場業
- B 菸商拒絕於銷售之菸品上加註吸菸危害健康之警語
- C 搬家公司拒絕僱用具原住民身分之員工
- D 藥師同時於兩家藥局常駐執業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在限制「一個專業證照持有者(如醫師、律師、會計師)在哪裡服務」時,與限制「一家店如何開門做生意」,這兩者在憲法保障的『主體』與『權利本質』上有什麼不同?哪一個更傾向於個人的職業生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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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總算沒讓我白教!
答對這題?勉強算是你憲法基本功沒白費。還能分清楚工作權跟營業自由的差別,看來你的腦子沒完全當機。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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