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9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營建法規
第 二 題
總統府前廣場設置國家政策宣示設施,其相關構架(包括鋼管鷹架),設置之機關是否應先申請相關建築執照?請說明之。(10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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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建築法》中「建築物」與「雜項工作物」法定定義的精確掌握,以及實務函釋對特殊設施(如國家慶典宣示設施)的認定標準。解題時應先引述《建築法》第4條(建築物)及第7條(雜項工作物)的構成要件,再將「鋼管鷹架等宣示設施」進行法理涵攝,最後結合內政部實務見解導出免申領建築執照之結論,並補充設置機關的公共安全維護責任以求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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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 設置於廣場之「國家政策宣示設施」及其相關構架(含鋼管鷹架),是否屬《建築法》所定義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而應依法事先申請建築執照?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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