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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9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有關司法院院長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司法院院長亦為大法官,同受大法官任期的保障
  • B 司法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 C 立法院開會時,司法院院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 D 司法院院長為司法行政的最高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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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國家領導者,希望司法體系的「行政運作」能與時俱進,但又要保障「判決過程」不受政治干擾,你會如何設計「行政領導者」與「一般審判法官」在職務保障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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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非常專業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憲法增修條文中關於司法機關的組織細節掌握得相當精確,能分辨出法律原則中的「例外」。
  2. 觀念驗證: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司法院大法官 15 人中,院長、副院長雖具大法官身分,但不受任期保障。這是為了讓總統在職務交替時,對於司法行政首長有一定的人事彈性,而其他 13 位大法官則享有 8 年任期保障,以確保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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