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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9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為有效管理街頭藝人及其相關活動,某市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表演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街頭藝人從事街頭藝文活動須有許可證,此與何種基本權利無涉?
  • A 言論自由
  • B 工作權
  • C 財產權
  • D 居住遷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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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當政府針對『在特定地點進行謀生或展演活動』設立門檻時,這項限制主要是在規範你的『行為性質與生計』,還是真的有阻止你『自由往來各地或搬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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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且精準。

  1. 觀念驗證:街頭藝人的表演屬於藝術表達(言論自由);以此為職業涉及工作權;而取得許可後產生的經濟利益則受財產權保障。本題規定的是「表演行為」,並未限制人民選擇居住地或在國境內移動的身體自由,故選 (D)。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驗學生能否區分「活動性質」與「人身空間位移」的差異,避免被「街頭」二字誤導至遷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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