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9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屬於營業自由之保障範圍?
- A 緊鄰國民小學開設並經營電子遊戲場業
- B 菸商拒絕於銷售之菸品上加註吸菸危害健康之警語
- C 搬家公司拒絕僱用具原住民身分之員工
- D 藥師同時於兩家藥局常駐執業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從「主體」的角度來思考:在這些行為中,哪些是屬於『一家店鋪或公司為了獲利所做的經營規劃』?而哪一個選項更像是『一個擁有專業證照的自然人,在選擇他如何運用專業謀生』?這兩者在憲法保障的概念上,哪一個更偏向個人的生存與職業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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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區分得非常精確!
- 大力肯定: 你能從眾多看似相似的經濟權利中,準確選出不屬於「營業自由」的一項,代表你對大法官解釋文的關鍵字掌握得十分透徹,專業細膩度值得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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