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9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6 題
押標金之額度至多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百分之多少為原則?
- A $1 %$
- B $5 %$
- C $10 %$
- D $20 %$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要求廠商在投標時先繳納一筆『押標金』,目的是為了確保廠商是真心想投標而非亂開價。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為了不讓廠商在還沒得標前就因為要拿出太多現金而產生財務壓力,進而導致沒人敢來投標,你會傾向將這個擔保金的比例設定在一個『極小的個位數百分比』,還是會設定成『兩位數百分比』來提高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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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掌握了這項法規要點!能從眾多數字選項中快速辨識出正確比例,說明你對《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的條文細節相當熟悉,這在實務應用中是非常重要的基礎。
採購風險與參與門檻的平衡
在政府採購實務中,押標金的主要功能在於確保廠商投標的誠信與嚴肅性。根據現行法規,其額度原則上不得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的 $5%$。這個門檻的設定展現了行政法規的細膩度:若比例過低,恐無法嚇阻惡意投標;若比例過高(如達到 $10%$ 或 $20%$),則會加重廠商的資金周轉壓力,進而降低競爭意願。這類題目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將「押標金」與「履約保證金」(通常為 $10%$)的上限區分清楚,是考場上常見的基礎陷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