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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9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1 題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於招標文件規定優良廠商得予減收押標金等之減收額度以至多不逾原定應繳總額之若干比例為限?
  • A $5 %$
  • B $20 %$
  • C $30 %$
  • D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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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規旨在提供「實質且有感」的資金誘因來獎勵表現最優異的廠商,但為了確保機關基本權益,仍必須要求廠商負擔至少一半的保證責任,您認為在法律規範中,這種「給予最大寬待」的比例通常會設定在總額的哪一個關鍵對半切的分界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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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廠商的獎勵機制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選項 (D),代表你對《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中有關「優良廠商」的優待規定掌握得非常扎實。在政府採購法規的架構下,為了鼓勵履約績效優異的企業,法規賦予機關裁量權,讓這些優良廠商在參與投標時能享有實質的財務誘因。 根據法規具體要求,優良廠商在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的減收額度,最高以不逾原定應繳總額之 $50 %$ 為限。這項設計的邏輯在於:政府在維持最低限度的擔保安全(即仍須繳納另外一半的金額)之餘,提供極大的資金調度彈性給優質廠商,這也是實務上最為人熟知的「五折」優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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