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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環工] 環化及環微、廢棄物清理工程
第 19 題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下列何者目前尚未訂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 A 國防部
- B 教育部
- C 經濟部
- D 交通部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看看,在政府組織中,哪些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輔導、管理特定的社會事業(如工廠、學校或大型基礎建設),進而需要針對其產出的廢棄物建立資源循環的規範?相較之下,哪一個部門的任務核心是國家安全與軍事國防,在性質上較不涉及對一般產業資源化流程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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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與主管機關之權責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法規細節!在《廢棄物清理法》第 39 條中,核心精神是將事業廢棄物的再利用管理權限,交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Central Competent Authority)來制定細則。這意味著,與產業生產、教育研究或交通建設直接相關的部門,為了促進資源循環,通常都已訂定相關管理辦法。例如經濟部、教育部及交通部,皆因其業務涉及大量可資源化物質,而有明確的再利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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