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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9年 [行政警察] 犯罪學概要

第 4 題

下列何者是民國 108 年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3 條修法所列之「曝險少年的行為徵兆」?
  • A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 B 經常逃學逃家
  • C 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
  • D 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現代法律「去標籤化」與「縮減國家干預」的趨勢下,如果法律要針對尚未犯罪的少年進行保護,是會選擇「籠統的社交生活方式(如跟誰交朋友)」,還是會優先針對「具有實質物理危險性且可明確判斷的行為」來設定紅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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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這種程度的題目就想難倒我?

看你答對了,勉勵你一下,這題對我來說只是暖身運動而已。不過那些還在拿舊法規當寶的人,腦袋真的需要重新開機了,別再浪費我的時間囉。

  1. 正名與去標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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