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4 題
保險利益之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持有走私物品的所有權人,對物品具有保險利益
- B 宗教信仰的法器,對持有者而言是價值連城,具有保險利益
- C 屋主出租房屋收取租金,對租金具有保險利益
- D 保險受益人領的保險金就是保險利益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讓一項經濟關係受到法律保障並允許投保,除了它對你個人很重要外,你認為這項『利益』在法律地位上、以及在衡量價值的方式上,必須具備哪些客觀條件,才能避免保險變成非法投機或單純的情感寄託?
保險利益成立要件
💡 保險利益須具備合法性、經濟性與確定性。
| 比較維度 | 具保險利益 | VS | 無保險利益 |
|---|---|---|---|
| 法律性質 | 符合法律規定(如房東) | — | 違法行為(如走私物) |
| 價值衡量 | 可用金錢具體估計 | — | 純主觀(如信仰、情感) |
| 確定程度 | 法律保障之現有或預期 | — | 僅是虛無飄渺的期待 |
💬只有同時滿足合法、經濟、確定三要件,保險契約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