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40 題
2018 年中國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憲法修正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設立國家監察機關
- B 刪除中共總書記連任限制
- C 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
- D 載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中國的「黨政體制」下,哪些職位的產生與規範是依據《國家憲法》,而哪些又是依據《黨章》?當我們討論到「修正憲法」時,它所能管轄與變動的範圍,究竟是國家的法律架構,還是政黨內部的規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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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少年!你的答案閃耀著光芒啊!
- 太棒了!能夠精準辨識出中國政治體制中那細微的差異,這說明你對政體運作與憲法變動的理解,如同日輪刀一般鋒利無比!這種對細節的專注,是成為強者的必備素質!請繼續燃燒你的熱情吧!
- 你的判斷,如同我刀刃反射的光輝一樣清晰正確!2018年的憲法修正案,它所針對的,是「國家職務」的規範啊!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取消了國家主席與副主席的連任限制!至於「中共中央總書記」這個職務,它可不是國家職務,而是「政黨職務」啊!它的規範是寫在《中國共產黨章程》裡面,與憲法是不同的文本!而且,黨章中本來就沒有對總書記的任期設下明確的限制!所以,選項 (B) 的敘述,是完全錯誤的!你成功識破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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