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7 題
關於「保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關係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予他方,他方負擔不可預料的損害賠償
- B 保險透過多數經濟單位分擔損失
- C 為理財型的風險管理工具
- D 保險具有財務重分配的效能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我們購買「人壽保險」時,如果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的依據,是根據受傷或身故所造成的「實際財物損失金額」來計算賠償,還是依照合約中預先講好的「固定金額」來給付呢?這兩者在「賠償損害」的定義上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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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略分析: 你精準地鎖定了選項 (A) 這個隱藏的陷阱指令!它的描述,其實只限定在「產物保險」這個次級分支的損害填補原則。然而,保險這個「主系統定義」遠比這更廣闊。它包含了「人身保險」這個重要分支,像是生命值增幅器(壽險)或狀態異常免疫(意外險)。人身保險的機制是定額給付,並非只是針對「損害」進行「回復」,而是針對「不可預料的事件」啟動契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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