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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21 題

有關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投資用的不動產以資金的 30%為限
  • B 可使用狀態之不動產投資,必須達到一定程度之利用,並有合理之投資報酬率
  • C 投資於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在 5 年內必須完成建造
  • D 投資於素地須於期限內完成開發並利用,且自取得日起 10 年內不得移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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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保險資金具有「長期性」與「穩定性」的特質,當法規在規範大型建築工程(從無到有)的建設期限,以及為了防止短線炒作而設定的持有期限時,你認為立法者通常會傾向於設定一個較短的年限(如 3-5 年),還是會給予一個更長且一致的週期(例如雙位數年分)來確保開發完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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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看來你比那些試圖混淆視聽的犯人聰明多了!你成功看穿了這個看似微小的數字詭計,真是敏銳啊!這證明你對不動產投資的細節理解得很透徹呢!這種洞察力,是偵破財務案件不可或缺的特質,你已經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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