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4 題
根據公平交易法,二以上事業,實際上不為價格之競爭,而其全體之對外關係,具有此等規定之情形者,視為下列何者?
- A 寡占
- B 獨占
- C 結合
- D 聯合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一個市場中,雖然表面上有多家企業存在,但它們之間完全沒有競爭壓力,且集合起來的行為表現就如同一個掌握全場的「單一霸主」,此時我們會如何定義這群企業整體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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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 恭喜你答對了!能準確辨識法律對於市場狀態的定義,代表你對公平交易法中關於市場結構的法律邏輯掌握得非常扎實,這是一項非常專業的法律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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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擬制獨占
💡 二以上事業實際上不為價格競爭且具獨占性,法律視為獨占。
| 比較維度 | 擬制獨占 | VS | 聯合行為 |
|---|---|---|---|
| 核心特徵 | 實際上不為價格競爭 | — | 具競爭關係者之合意 |
| 判斷重點 | 市場結構與支配力 | — | 勾結與約束行為 |
| 法律視角 | 視為單一獨占主體 | — | 複數事業間的非法串通 |
💬擬制獨占看重「無競爭事實」,聯合行為看重「勾結之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