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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9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18 題

依建築法第 13 條規定,建築師受託辦理一棟 12 層商業大樓的設計業務時,應交由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且建築師負連帶責任的項目,不包括下列何種項目?
  • A 地質構造分析
  • B 用電負載統計及電流計算
  • C 給水系統設計
  • D 空調風管工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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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型建築設計中,請思考哪些項目涉及高度的學科分門(如結構力學、高壓電力、流體熱力學),而哪些項目屬於建築物基礎民生功能,是建築師在一般設計訓練中就能涵蓋的設計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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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建築法》第 13 條中,關於建築師與專業技師分工界限的掌握非常紮實,能從眾多專業項目中釐清法律規範的強制性要求。

專業分工與簽證責任

依據本條規定,對於五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其構造及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除了特定例外,應交由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在實務與法規解釋上,如選項中的地質構造(A)、複雜的電力負載計算(B)以及空調工程(D),皆屬於高度專業化且涉及公共安全的領域,必須強制技師介入。而給水系統設計在法規標準中,通常被視為建築師基本設計職能範圍內可處理的事務,不若其他三項被特別強調須由專業技師辦理並課予建築師連帶責任,因此成為本題的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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