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 10 題
10 甲是某國立大學校長,受邀至某市議員候選人競選服務處開幕典禮上台演講,甲以有牴觸法規之虞而婉拒之。下列何者是某甲認為可能牴觸的法規?
- A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B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C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D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代表國家機關或學術機構的領導者,出現在特定候選人的選舉造勢場合時,這可能會損害政府在民主運作中所應扮演的何種『公正角色』?哪一部法律的核心價值,就是為了防止國家資源或職位被用於干預政治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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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中,國立大學校長甲受邀至市議員候選人競選服務處開幕典禮上台演講,此行為涉及為公職候選人站台與助講。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前項第一款所稱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六款但書之行為,不得涉及與該公務人員職務上有關之事項。」由於甲若上台演講,即違反上述第六款禁止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之規定,因此甲為避免違法而婉拒,其考量可能牴觸的法規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正確答案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