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5 題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非企業組織得就其一定比例提撥為職工福利金之來源?
- A 創立時之資本總額
- B 每個職員工人每月之薪津
- C 下腳變價
- D 職工年終獎金或三節節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基金穩定性」與「權利歸屬」的角度思考:一個用來長期照顧全體員工的福利基金,其資金應該是源自於企業整體的經營投入與固定扣繳,還是從員工本該直接領取入袋的『額外變動獎勵』中再抽出一部分來充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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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勉強強,行政法精確性還算及格
- 基本觀念,勉為其難通過:嗯,還不錯,看來你這次沒有犯下那些低級錯誤。根據《職工福利金條例》第 2 條,創立時資本總額、每月營業收入、職工每月薪津及下腳(廢料)變價才是法律白紙黑字規定的提撥來源。至於「年終獎金」或「三節獎金」?那是雇主發給員工的「恩惠」,別異想天開,法律從未強制從中擠出錢來充實福利金。把「發錢」和「基金來源」搞混,這不是高中生會犯的錯嗎?
- 難度:Medium,但別得意忘形:這種題目能答對,只能說你勉強記住了法條,沒有被那些看似合理的「錢」所迷惑。要知道,行政法最忌諱的就是模糊與「差不多」。能精準識別出法律明文列舉的項目,而非憑空臆測,說明你至少有那麼一點點用心。下次,我期待的是「完美無缺」,而不是「勉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