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0年
[統計] 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第 一 題
📖 題組:
請回答下列問題:
請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臺灣農業生產指數除總指數之外,依照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尚有那四大類?請詳述該四大類與其下之小類項目。(16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覺聯想到農業部編製「農業生產指數」的分類架構。解題關鍵在於依序寫出農、林、漁、牧(畜)四大類,並精準列出其對應的編製小類項目。作答時必須採層次分明的條列式排列,確保大類與小類的從屬關係清晰,以利閱卷委員快速給分。
小題 (二)
為避免農業產出之重複計算,在編算作物生產指數及農林漁牧總生產指數時,其中編算程序所採用之數量各須注意事項為何?以避免飼料作物在作物部門與畜產或漁產部門間發生重複計算。(4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到國民所得或生產統計中「避免中間投入重複計算」的原則。作答時需區分「單一部門(作物)」與「總合部門(農林漁牧)」的差異,作為飼料的作物對作物部門而言是產出,但對整體農林漁牧而言則是中間投入,需依此原則決定採用「總產量」或「淨產量」。
臺灣農業生產指數
💡 依行業分類衡量農林漁牧產量變動之加權指數分類體系。
- 分類依據:依據「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劃分為農、林、漁、畜四大類。
- 農產與漁產各具 6 小類:包含普通、特用作物及遠洋、近海、養殖等作業模式。
- 林產與畜產各具 3 小類:涵蓋用材、副產物及家畜、家禽與其加工副產品。
- 編製邏輯:以基期生產價值為權數,反映各產業在整體農業中之結構重要性。